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1世纪,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日益融合,逐渐趋于一体化,文化力日趋成为区域发展的一种强大的内在驱动力,推动着整个经济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2012年,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面向基层继续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重点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我国的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需求,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如何切实提高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效率,找到一条适合不同地区农村的公共文化供给之路,不仅关系到农村的经济文化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强调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这为我们研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选择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在分析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模式必要性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典型省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做法与经验,论文重点在于通过对政府权威型提供模式、市场营利型提供模式、社会非营利型提供模式的分析,力求对各提供模式的特点与适用领域有一个全面、科学的认识,进而提出介于三种模式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合作、相互竞争的多元主体复合提供模式。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提供主体和提供模式上的选择,力求充分发挥各提供模式的优势,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效率,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建设体系,满足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