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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La Porta等学者首次通过追溯所有权关系链对最终控制权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发现在全球范围内所有权和控制权是相对集中的,并且为了大股东的利益,所有权和控制权可以分离。后来其他学者如Claessens (2000),Faccio(2002)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很多国家的股权是相对集中的而不是高度分散的。公司治理研究的重点由公司的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转向大股东与广大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本文对国内外关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文献进行了研究,本文选取了2007-2010年的沪深两市a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角度研究了控制权、现金流权、两权分离程度及控制层级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同时基于不同性质控股股东和不同自由现金流,研究了两权分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得出如下结论: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价值呈现倒“U”型相关关系。当控制权较弱时,控股股东没有能力对中小股进行利益侵占,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管理层的监督上面,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升;当控股股东控制权达到一定程度时,控股股东为获取私利而进行利益侵占的能力增强,公司价值随之下降。终极控股股东现金流权与企业价值呈正向相关关系。现金流权代表着对企业的所有权,当现金流权越大,控股股东从公司中分享的共享收益越多,控股股东越有动力对管理层进行监督,作出科学的决策,减少对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侵占,从而提升公司价值。两权分离度与公司价值是负相关,且通过显著性检验。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分离的程度越大,控股股东越有动机以牺牲中小股东的利益来获取私有收益,最终降低公司价值。两权分离对企业价值的负面影响在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体现得尤甚。两权分离程度对企业价值的负面影响在高自由现金流的公司中更大。充足的自由现金流为终极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充分机会,从而损害公司价值;而较少的自由现金流,可以减少易被控股股东转移的资源,有利于提高公司价值。控制层级与企业价值之间为负相关关系。在控股结构下,一方面,多层级特征降低了公司的透明度,使公司组织结构越复杂,侵占的制约因素也越小,减少监管部门和广大中小股东的监督,从而为控股股东获取控制权私利提供了便利,最终损害了公司价值;另一方面,层级的存在也增大了两权分离的程度,增强了控股股东掠夺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