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官僚制”这一概念有两重含义。广义的官僚制概念,包含着中国和西方古代的官僚制形式,而当前学术界经常使用的官僚制概念是一种狭义的官僚制概念,特指与现代社会一道成长起来的现代官僚制,即现代形式的官僚体系,本文也正是在此意义上使用的。现代官僚制作为一种理论范式而确立主要是马克斯·韦伯的功劳,所以人们往往把他看作现代官僚组织的设计者。在20 世纪,现代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和高效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在各国政府和企事业机构的行政管理中得到了广泛采用和充分发展。它一方面迎合了工业社会大生产和行政管理复杂化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又以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而得到了科学理性时代的文化认同。的确,官僚制理论的产生和广泛运用,促进了政府技术化水平的提高,并使得政府职能以高效率履行。但是,随着时代的巨变,尤其是信息经济时代和后工业化社会的来临,现代官僚制自身一些先天性的缺陷,如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对峙,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排斥,责任伦理与信仰伦理分离等弊端也就暴露出来了,陷入了难以摆脱的伦理困境。如何改革现有的官僚制,对其实行救治,西方一些国家进行了一系列尝试,但无论是韦伯的精英主义,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还是奥斯本和盖布勒的后官僚制时代的“企业化政府理论”,都是一场按照科学化、技术化的思路对官僚制进行修补和校正,仅在一些枝节问题上对官僚制进行了调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现代官僚制的伦理困境。按韦伯“理想类型”设计的现代官僚制高扬了理性、技术、非人格化的旗帜,否定、忽视了人的价值、人的主体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