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的认定

来源 :湘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jjjjj861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属于证据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在平衡诉讼效率与查明真相的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现阶段我国很少有学者对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进行研究。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第376条的规定,不论是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后发现的证据,只要没有经过收集和质证的并且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都属于“新的证据”。而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察等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且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也被认为是“新的证据”。目前我国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提出采用随时提出主义,在举证时效上没有任何限制,但实际上“新的证据”的出现将会对整个案件最终处理方式有着重大影响。本文立足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诉讼证明的基本原理,将对不同阶段“新的证据”的认定标准及“新的证据”将要带来的效力进行探讨。全文的写作思路大体是首先通过对“新的证据”进行概念认定,然后梳理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新的证据”的法律条文,找出现有制度中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来如何完善。全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明确何为刑事审判中“新的证据”,从“新的证据”的暂新性和显著性两方面入手,将“新的证据”从认定的时间节点和范围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存在意义上“新的证据”与发现意义上“新的证据”。第二个层次为:新发现的“新的证据”与已收集但新出示的“新的证据”。第三个层次为:新出现的“新的证据”与改变原证据的“新的证据”。第二部分,通过梳理现有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来发现法律在认定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按照刑事审判程序的发展流程为行文脉络,提出在各个阶段出现“新的证据”将会对案件有哪些影响和法律中对于“新的证据”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第三部分,从暂新性和显著性两方面对“新的证据”的认定标准进行完善。第四部分,构建出“新的证据”的认定程序。
其他文献
《聊斋志异》是一部优秀的文言短篇小说集,作品中体现的蒲松龄的法律思想,一直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但是历来学者对其法律思想的研究不够细致、全面,从而导致研究结果的片面化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方式,自救行为是与公力救济相对的一种私力救济行为,在人类社会早期就已经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自救行为曾一度被禁止,但由于公力救济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和流动人口居留稳定性的提高,以家庭为单位的迁移流动成为新趋势,流动老人的规模正不断扩大并将持续增长。流动老人规模扩大对流入地医疗卫生服务资源
公路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而沥青路面具有坚实、耐用、防渗、抗低温的优势,应用非常广泛,依旧成为当前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施工工艺模式,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工作得到广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实践中创造出和推行司法改革的产物,无论是从称谓上还是从制度设计上,都具有中国特色。人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