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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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以市场规律来调节国有土地的分配,活跃了经济,对我国土地的有效利用,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都具有重大的作用。但这一制度本身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许多问题理论界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观点,法律概念、规定不明确,制度本身设计存在不合理之处等,而这些制度和理论存在的不足会进一步引发实践中一系列的问题,如“土地财政”、房价虚高、强拆、腐败频发,社会矛盾激化等。这些问题无疑对土地出让制度的有效运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实现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价值带来了极其消极的影响。因而对这一制度进行深入的探讨,厘清存在的理论问题,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对政府经营土地的理念和制度设计进行深刻的反思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探讨的课题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本文的研究建立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制度研究的基础之上,将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学研究方法、经济学分析方法以及社会科学普遍性的研究方法,对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对比研究、实证研究等研究方法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土地公有制目的的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民生有所建言。本文由六个部分组成。引言部分就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本文研究的对象和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点都进行了细致的阐述。论文正文部分首先对法律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阐明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特征、与相关制度的辨析及其产生发展的历程和立法现状,以此对法律规定和基本概念形成较深入的理论认知。对于定义的研究,本文不仅引证了法律定义和学术观点,还通过与相关制度如划拨、出租、转让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具有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以更加深入地明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内涵。对于法律特征的研究,本文分别从民事法律行为、设权行为和有偿行为三个方面提炼出了其特征,以更好地去理解其概念和内涵,为下文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而后,本文对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包括主体、期限、因公益提前收回土地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不仅利用规范分析、实证分析、对比和比较分析等法学研究方法提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上下级间权力分配不合理,出让的期限过短,续期的规定不够明确、合理,因公益提前收回土地的条件不明确,提前收回的权利保障和救济程序缺失,以及土地出让信息公开法律的立法位阶较低,规定不够系统、明确等问题,还结合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依据政府经济人假说,对政府同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人和土地行政管理者出现在土地市场中存在的弊病进行了分析。基于上一个部分提出的问题和理论研究,笔者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笔者鉴于政府具有的“经济人”属性提出将行政管理职能和民事权利相分割,构建土地出让的代理经营制以及合理分配政府上下级间的土地行政管理职权的立法建议。笔者通过对制度的系统性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了提高土地出让信息公开的立法位阶,明确和系统化土地出让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以及明确界定提前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时限,明晰续期的条件和时限等立法建议。上述这些立法建议体现并贯彻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依法限制和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宪法原则,以期规范政府的土地行为,保障土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结论部分对本文的立意、结构、主要内容和观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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