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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随着扶贫实践的不断深化与发展,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扶贫发展道路。自参与式扶贫模式引入到我国农村扶贫实践中,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参与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参与式扶贫的理念与方法在社会上获得了普遍认可和接受,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但参与式扶贫模式在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的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发展困境,阻碍了农村扶贫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以赋权理论为指导,在调研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连片扶贫开发重点县仪陇县为例,通过分析仪陇县参与式扶贫模式的实践现状,指出当前参与式扶贫模式存在着个体、组织和政治赋权障碍,并从个体、组织和政治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促进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参与式扶贫模式的发展,提高我国的扶贫效益。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贫困、贫困治理、参与式扶贫模式以及赋权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指出了赋权作为参与式发展的核心理念,对完善参与式扶贫模式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第二部分对相关的概念及理论基础做出了系统的阐述,着重分析了赋权理论应用于参与式扶贫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四川省仪陇县参与式扶贫的实践现状进行介绍,在赋权视角下针对参与式扶贫模式的现状做了讨论分析,深层分析了参与式扶贫行动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系统的阐述了仪陇县参与式扶贫的具体实践情况;第四部分总结了当前仪陇参与式扶贫模式所取得的成就,并指出当前参与式扶贫模式存在着个体赋权障碍、组织赋权障碍和政治赋权障碍;第五部分就农村贫困地区参与式扶贫模式的实践困境从个体、组织和政治三个赋权层次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第六部分对全文观点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并指出了本文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