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买卖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最普通、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复杂、最高级的交易形式。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主要以中蒙两国合同法对于买卖合同法律规制的相同与不同之处为出发点,比较了两国的现有理论及立法现状,结合了德、法、英等国的相关制度,归纳出了重要的几点并通过以下三大部分详细叙述。首先,关于买卖合同的理论基础,有主体、内容和客体方面,合同形式和调整的范围等区别;关于历史沿革,历史文化传统不同而导致巨大差异。其次,买卖合同有标的物风险转移规制方面的差异。最后,是关于买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论及法律规制的区别。希望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比较研究和相互借鉴,对两国的立法进步及司法实践作出积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