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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助推器”。然而,繁荣的表象掩盖不住生存的艰辛。我国非营利组织面临着许多资源的困境,如资金不足、志愿精神不足、合法性不足等等。如何摆脱这些困境却是一个没有定论、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从总体来看,合法性不足是非营利组织在实际运作中普遍遇到的,更是严重威胁着非营利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因素之一。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本文着力对非营利组织突破合法性困境的问题进行探讨。
在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下,合法性是非营利组织赖以生存的关键资源之一。本文在对非营利组织合法性不足进行原因分析过后认为,非营利组织要想获得充分的合法性支持,应从“管理”自己和“管理”资源提供主体两个方面来进行整体性构建。具体对策与建议包括:第一,完善的制度环境是保证。国家在这方面应做的努力有:简化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的手续,放松准入制度;尽快出台《非营利组织法》;并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时的调整;第二,在外部运作上,非营利组织要积极与政府、社会公众实现良性的互动;第三,在内部管理上,非营利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我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