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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受全世界毒品泛滥整体态势的影响,我国毒品犯罪的形势不容乐观,总体来说,呈现日益发展、变化、日趋复杂、艰巨的总的态势。有鉴于此,已经有一部分国家或者地区将吸毒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且收到了可观的控制毒品犯罪的法律效果。反观我国现行对吸毒行为的立法规定,显然吸毒仅仅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其惩处也仅局限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我国吸毒行为的泛滥,无疑与我国现行法律对吸毒行为的处罚过轻、无法在心理上对吸毒者产生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我国立法机关应当立足本国国情,通过全面分析,有节制地吸收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对吸毒行为入罪的法律设计,在我国刑法中增加“吸毒罪”,有选择性地将部分严重危害社会的吸毒行为规定为犯罪。本文将分为五章进行阐述。第一部分,吸毒行为概述。从毒品的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厘清毒品的概念,在明确毒品概念的前提下,继续研究吸毒行为的定义和法律性质;第二部分,吸毒行为入罪之讼争。概述了当今世界对吸毒行为法律性质在立法过程中的态度和学说,以是否“主张将该行为入罪”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并且对这两派观点进行了评述,最后得出“应当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吸毒罪”的结论;第三部分,我国吸毒行为入罪的必要性。从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对在我国将该行为入罪的必要性进行深入剖析;第四部分,我国吸毒行为入罪的可行性。从我国吸毒行为入罪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有相应的刑法理论支撑、有可借鉴之立法经验、有可执行性四个方面论证该行为在我国入罪的可行性;第五部分,我国吸毒罪之立法设计。首先从吸毒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概括出吸毒罪的罪状设计,然后对其法定刑进行设计,即吸毒行为在定罪和量刑上的立法建议。这对于完善我国有关吸毒行为的立法,增强毒品犯罪的控制力度,抑制吸毒行为危害我国国民的身心健康,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