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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拟在了解大学生人格、情绪调节方式和主观幸福感的特点基础上,深入三者之间关系及影响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因素。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通过主观幸福感问卷,情绪调剂方式问卷和大五人格问卷调查大学生在这三个方面的现状,并通过统计分析描述大学生三个方面的特点。在调查现状的基础上对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出模型假设及验证。研究结果:(1)在主观幸福感的消极情感上性别之间t=3.120,sig=0.002,在0.05水平上边缘显著;在主观幸福感的生活满意度上生源地之间t=4.470,sig=0.000,在0.05水平上差异显著;(2)对主观幸福感各维度的年级差异进行方差分析发现:生活满意度上F=7.357,sig=0.001;积极情感维度上,F=2.511,sig=0.082;在消极情感维度上F=14.241,sig=0.000;在主观幸福感总体水平上F=12.756,sig=0.000。只有积极情感在三个年级之间没有显著差异。研究结论:(1)不同生源地及性别、年级的大学生群体在主观幸福感上表现出有显著差异,提示我们对大学生的主观幸福感的培养,要注意区分生源地、性别及年级三个特征群体,有针对性地展开。(2)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在情绪调节方式上有显著差异,提示我们在情绪调节方式上,不能忽视性别本身的社会属性,要对男、女大学生区别地看待。(3)不同生源地、性别大学生群体在人格特征的维度上有显著差异,这说明了性别与生源地对大学生人格特征有影响。(4)情感维度对主观幸福感并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只能作为一个衡量主观幸福感的参考指标。(5)生活满意度是主观幸福感的决定性因素。(6)情绪调节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主观幸福感的情感维度,但是对主观幸福感并不具有直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