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结构”互构视角下的农村地权冲突研究——以后税费时代的党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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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后税费时代的党镇为案例,以“制度-结构”互构——“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互构的分析视角,对税费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出现的大规模地权冲突进行了解释。所谓“制度-结构”互构的分析视角,是指在一个稳态社会中,“制度”与“结构”之间是一种“制度化了的结构”与“内嵌于结构的制度”的互构关系。当“制度”做出调整,或者“结构”自身发生嬗变时,“制度”的规制逻辑就会与“结构”内在的运行逻辑不相一致,“制度”会随之出现“非均衡”,而“结构”内部则会产生持续紧张。从这一视角出发,本研究集中关注党镇自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地权冲突的基本样态。来自田野的调查发现,进入新千年之后,随着农村土地价值的大幅度上扬,党镇农村发生了数量众多、主体多元、类型多样的农村地权冲突。但是,土地价值的凸显只是诱发这一冲突的外在条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所导致的农村社会结构内部的张力,则是引发这场危机的深层次根源。总体来看,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呈现出了一个不断“向农民赋权”、“向集体限权”的改革态势,而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也引发了农村社会结构领域的巨大改变:其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这种调整形塑出了当前农村社会关系结构领域中基层政府、村集体与农民三者相对均衡的位势,整个社会缺乏一个占主导力量的“社会势力”,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农村地权冲突呈现出了主体多元、冲突性质异常复杂的特征;其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这种调整,使农村社会结构内部农民的土地私有产权认知观念进一步发育,直接挑战了原有的占主导地位的公有产权规则,从而使整个社会缺乏一个占主导地位的产权界定规则,陷入了一种“多重合法性声称”并存的混乱局面。其三,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这种调整还引起了农村社会结构内部意识形态话语混乱。“革命”意识形态下的“集体权力”话语逐渐被“改革”意识形态下的“个体权利”话语取代,“集体”的原初内涵也在不断遭遇解构。总之,正是土地产权制度变革所引发的农村社会结构内部的变化,导致了农村社会结构内部的高度紧张,而这也正是当前农村地权冲突大规模爆发的深层次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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