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来,我国“医闹现象”不断升级,恶性事件屡见不鲜,严重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民众生命质量的提高。在医疗卫生领域会不可避免的发生纠纷,然而大批医患纠纷的矛盾升级演化到后来激烈的暴力冲突,最终导致医患双方玉石俱焚就值得我们思考了。因此,制定何种方案才能公正有效地防止“医闹事件”已成刻不容缓之势,这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实现。 本文以“福建南平市第一医院医闹事件”为例,通过对“南平事件”的介绍来分析“医闹”的含义、特征和产生的原因;其次,对“医闹现象”引发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再次,通过对域外国家的通行做法,寻求对我国的可借鉴之处;最后,寻求解决我国“医闹现象”的对策。比如应该完善相关立法,规制“医闹现象”。一是应该将“医疗机构”列入公共场所的治安执法范围。二是刑法典应该增设“扰乱医疗秩序罪”。三是应该禁止“医闹”治理执法人员兼职。再如创建我国医患纠纷仲裁制度,规范我国的医患纠纷调解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