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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较为缓慢,有关体育赛事保护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使得一些体育赛事类节目侵权纠纷愈演愈烈,其中最为普遍的是网络媒体盗播其他网络平台正在直播的体育赛事,合法传播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各地法院对该类体育赛事节目定性不一,最后做出的裁判各异,因而出现许多问题,因此构建体育赛事节目法律保护体系是新时代发展所必需。本文分为四个章节主要探讨体育赛事节目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第一章是对体育赛事和体育赛事类节目的概念、特点和二者间区别进行介绍,在该章最后介绍体育产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引出体育赛事节目的重要地位,总结出体育赛事类节目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第二章主要分析体育赛事节目的性质,并且讨论现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体育赛事及体育赛事类节目性质所存在的争议,进一步明确体育赛事产业是由两个阶段构成,对两个阶段的权利主体进行了划分,并且对权利主体的法律保护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分析存在加工的体育赛事节目至少可以认定为制品来加以保护。第三章根据不同法院对同类体育赛事类节目纠纷,所作出的不同裁判分析当下体育赛事类节目的法律保护途径,首先分析体育赛事节目是否可得到版权保护;其次分析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交叉关系;最后阐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解决体育赛事类节目纠纷问题的可行性及局限性。第四章主要是为体育赛事的法律保护制度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首先对体育赛事自身受哪种民事权利保护比较合适进行阐述;其次是从节目自身出发,建议如何保护节目享有者的权利;再次从传播平台出发如网站,改善网络环境;最后从受众出发,培养版权意识,还有技术革新等,为体育赛事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