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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发生了“上海社会保障基金大案”,它是一起典型的因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引致的重大腐败窝案和串案,涉案金额高达32亿元,该案背后涉及到社会保障基金主管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权钱交易。同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公布了2006年对全国各地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结果,发现社会保障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金额达71亿元,部分社保机构违规建办公楼和投资以及其它用途挪用,并导致部分基金无法追回。诸多社会保障基金被非法侵蚀、挤占、挪用的案件,暴露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并引起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学术研究团体、社会非营利组织、新闻媒体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主体资格的深刻反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的成败不仅关系到广大社会保险参保人与利益攸关者的权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本文通过对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典型案例——“上海社保大案”的原因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出现的社会保障基金非法侵蚀、挤占、挪用的现象的根源是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的体制机制不畅、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立法的缺失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性质的单一等。通过对美国、德国和智利等典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模式和监督主体经验考察,提出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要以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办法为切入点和主线,构建真正的监督主体多元化的异质化监督体系,同时要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专门立法、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内外部监督部门之间、不同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之间的监督协调机制等。本文主要内容除绪论外,可以分为五章,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介绍了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相关基础理论。本章节着重对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等相关概念进行了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同时对社会保障基金内涵、社会保障基金风险理论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理论等相关基础理论进行论述,为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工作建立理论基础。第二章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及职权配置的现状。着重分析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的主体分布及监督原则,细致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部门及对应的职权范围。第三章主要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在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存在的基金非法侵蚀、挤占、挪用现象总结基础上,利用“上海社保大案”典型剖解结论,提出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非法占用问题要以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为主线。第四章是国外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经验借鉴,基于对美国、德国、智利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模式、监督主体分布、监管效率进行分析,着重挖掘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制和监督主体资格认定的有益经验和启示。第五章为本文的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具体的政策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制定了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资格认定办法;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方面立法;完善社会保障基金多元监督体系;明确社会保障基金内外部监督部门及职责;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主体多元化及协调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