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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机构中,股东会是按照一定程序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议事并形成决议而行使权力的机构。其中,股东会决议的作出必须严格符合法律与章程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如果该决议在实体上违反法律或章程,或者在程序上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那么它将难以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本文拟仅研究股东会决议违反程序上的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即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一是因为可撤销股东会决议问题复杂,颇有研究价值;二是是因为在目前我国公司治理中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关于可撤销股东会决议现象普遍;三是可撤销股东会决议目前研究的成果并不是很多,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结合目前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公司治理的实务问题,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述。下文将逐一介绍每一部分的主要写作内容。第一部分介绍股东会的一般理论,以及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实践当中,有些人对于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还不是很完全清楚,因此有必要对此作出分析、辨别。同时,也为研究股东会决议作出理论铺垫。第二部分主要论述股东会决议的意义及其瑕疵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公司股东会行使职能的方式,而公司决议的方式常常存在瑕疵决议。所以,这部分主要论述各种瑕疵的决议。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世界各国关于股东会决议可撤销制度的相关立法规定。通过本部分的论述,比较各国的立法差异;同时,也为我国完善立法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之一,主要论述股东会决议可撤销事由。可撤销决议的形成纷繁复杂,但是公司法对此主要从决议程序不合法以及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法规等做出规定。对此,有必要逐一做出分析研究,从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供帮助。第五部分可撤销决议侵害的主要是个别股东利益。因此,股东的利益一旦受到侵害,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本部分论述的重点,即可撤销决议的救济。本部分拟对于可撤销决议诉讼性质、原被告的确定以及滥诉的防止等作出分析。第六部分结合我国公司法的立法现状,进一步探讨我国立法的缺陷和不完善之处,并提供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