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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现行规定,对于那些年龄已经达到了十四周岁,但是还没有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犯了特定的八种罪行时,才会负刑事责任。此种规定虽然初衷是为了对未成年人来进行保护,但是,伴随着最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正在呈现出一种逐渐上升的趋势,也开始出现了越来越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犯罪活动。长期以来,在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方面,我国一直所坚持的和秉承的是“以教育为主,而惩罚为辅”的观点,而且在对未成年人进行讯问的过程当中,也必须要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场。然而,由于最近几年当中,未成年人的犯罪形势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而且还出现了种种耸人听闻的犯罪案件,其行为的恶劣性、手段的残忍性,并不亚于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甚至犹有过之。正是因为如此,许多人开始对于我国在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方面的规定出现了质疑,也开始有很多人认为,可以通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从而达到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出现的几率。在本文当中,采取了文献法、文本分析法、比较研究分析法,综合分析法,就以下内容展开研究:1.我国的现行刑法当中,与刑事责任年龄相关的规定以及在司法的实践当中所存在的问题,仅将年龄因素作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判断标准过于单一。2.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而且恶劣性质的案件正在增加,团伙犯罪也不断增多,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也在逐渐增大,阐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进而引出改革刑事责任年龄的时代背景及必要性。3.支持派与否定派这两种不同阵营的观点,阐述了理论界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的争论焦点和各自的考量因素;从国内外两方面阐述支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足点和实际行动。4.对当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刑罚方式提出了一些现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旨在推动我国法律的进一步改革。从实际的角度来看,本文并不是仅仅只用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的方式来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这一社会问题进行解决,更需要深入这种社会问题出现的原因。如果想要从最根本上来解决未成年人的犯罪实际多发而逐渐呈现出来低龄化趋势的种种现象,还需要法律以及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从总体上进行管理,而不能单纯的通过刑罚措施来加大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打击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