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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愈加普遍,商事仲裁在解决商事贸易纠纷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商事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的披露义务是有效保障仲裁公正性的制度设计,不仅能够增加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员和仲裁程序的信任,而且推动了仲裁裁决得到有效的承认和执行,商事纠纷得以迅速的解决。因此,世界上主要国家的仲裁立法以及主要的仲裁机构均在本国的法律或者仲裁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仲裁员的披露义务,但是我国的仲裁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员的披露义务,存在立法上的缺失。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商事仲裁中的仲裁员披露义务进行了探讨,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是绪论,主要阐述了仲裁员披露义务问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当前披露义务的立法状况和理论分析,以及作者在研究仲裁员披露义务问题时的方法和思路。第二章是基础理论部分,首先从法理基础着手,分析仲裁员披露义务的理论支撑,并进一步从披露义务的价值取向层面阐释仲裁员披露义务的理论内涵,以期对披露义务有一个宏观的认识。第三章是有关仲裁员披露义务的内容和程序,对披露义务进行系统详尽的阐述。第四章则着眼于我国有关披露义务的构建,首先论述我国仲裁员披露制度的理论选择,再针对我国仲裁员披露义务的现状,总结出仲裁员披露规则的完善意见。以仲裁员披露义务的理论基础作为切入点,首先,论述了仲裁员披露义务的法理依据,再从仲裁员披露义务的价值取向进行分析研究。接着进一步从披露义务的内容和程序方面进行具体阐述。最后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提出了我国在仲裁员披露义务上的理论选择,并针对我国实践中有关仲裁员披露义务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