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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一种新兴的犯罪人处遇方式,反映了刑罚由严到宽的发展趋势。相对于传统的监禁矫正,有利于克服监禁刑的弊端,避免服刑人员“监狱化”,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反映了社会的文明进步等优势,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不断探索和改进,社区矫正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就是在社会日常环境下充分发掘社区的各种资源对犯罪性质轻微的犯罪人,通过各种带有强制性的手段,使其接受、参加有关的教育、管理、社区劳动等活动,以达到惩罚其犯罪行为和矫治犯罪心理的目的,促使其改过自新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电子监控、工作释放、家庭监禁、中途之家、日间报告等。社区矫正的适用和推广,体现了我国家刑事法律制度的进步,符合刑罚和矫正观念向人道化的发展趋势,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社区矫正应用实践时间很短,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反思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不足,借鉴、学习西方国家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逐步建立适合国情的社区矫正制度。本文通过总结国内国外学者对社区矫正制度的研究,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并将矫正工作实际状况与遇到的相关问题相结合,指出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从社区完善、工作主体、矫正对象、立法模式的选择和经费来源保障等角度出发来论述如完善符合国情的社区矫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