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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随着互联网高潮来临,我国网络购物整体规模以及网络购物群体逐步扩大,电子商务环境下面对的交易模式越来越多元化,而由于制度自身尚不完善以及实际适用中面临的困境所引起的问题也正困扰着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当今更多的传统企业为打开市场,寻求更多样化的销售渠道,不得不选择新的销售理念和销售方法,而网络销售是其不可绕过的一环,它能够为商家提供更便捷的销售途径、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与传统销售模式相比,网络销售模式为商家提供更广阔的市场和更迅速、便捷的交易条件,而随之而来的是新销售模式下由于交易双方信息、能力、资源等方面的不对等而造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基于此,我国在2013年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引入消费者反悔权概念,旨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非现场购物模式”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更坚实全面的保障及防护。在诸种非现场购物模式中,网购是其中覆盖范围最广、涉及消费者反悔权问题冲突最为集中的购物模式。当前,网络购物消费者反悔权规则在我国尚属初步发展阶段,尽管其已迈出宝贵一步,但在适用中仍有诸多困难,阻碍了反悔权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此外,2017年1月6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该办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特别为网购消费者反悔权规则的适用进一步明确了无理由退货范围、明晰界定商品完好标准、加大网络商家及平台责任。为消费者反悔权在网购领域的适用提供了细化规范。本文从网络购物的语境出发,探讨网购消费者反悔权规则的适用在实践适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其排解。由于现行立法对于适用主体、适用条件、适用对象等方面都缺乏明晰,使得网购消费者反悔权规则难以发挥其预想作用。为此,对于以上问题本文从概念定义、适用条件、适用困境以及特殊类商品的适用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在明确反悔权概念、背景的基础上,对网购消费者反悔权规则在适用中亟需解决的几大问题进行综合梳理,针对当前相关热点现象进行分析,适度扩大网购中消费者反悔权适用的分析领域,细化研究对象,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力求多角度、多元化排解网购消费者反悔权规则适用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