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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节约能源已经成为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解除经济增长的环境资源约束的重要着力点。在现代社会,通过运用财税法规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达到节能的效果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市场化节能方式,但是,我国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的财税法规还不够完善,本文主要运用经济法学方法——政策分析方法,对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推进节能新机制的法规中相关的财税措施进行分类总结,分析这些法律措施存在的财政奖励方式单一、节能主管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提出不仅应当优化节能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方式,加大对节能技术的支持力度;对节能服务企业采取差别税率;明确节能主管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应当通过严格节能服务公司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立融资平台等措施营造有利于节能财税政策实施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推进节能新机制的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