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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科学革命所孕育的“新科学”为苏格兰启蒙运动所构建的“人的科学”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并给这一时期的苏格兰学者们提出了哲学和认识论方面的新课题。苏格兰启蒙运动在人性的基础上,以人的理性有限性为前提,为整个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形成了一整套哲学体系,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理论财富。本文所采用的方法是历史和逻辑相统一,以及分析和综合相统一的哲学研究方法。本文介绍了认识为什么从分析开始,认识经过分析后,为什么要综合,为什么要在历史中再现,以及其依据是什么,理由是什么。本文除了绪论之外主要分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启蒙思想的一般要素分析。这是本论文的根基和依据。通过梳理哲学史,界分出主体、自然、制度和限制四个概念,这些概念统摄了启蒙思想的一般要素、分析出启蒙思想的一般要素之后,进而分析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要素和马克思理性观要素,以及其各自的表现形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理性观为我们科学地正确理解理性指明了方向,并为我们批判传统哲学理性观提供了武器。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理性观是一种启蒙思想,或者说是启蒙思想的一种,我们或许可以把马克思理性观称为“马克思启蒙思想”。第二个部分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理论渊源、要素分析和形成过程。第三个部分是马克思理性观的要素分析、马克思理性观视域的内涵、历史演进和批判指向。第二和第三两个部分分别完成了历史和逻辑相统一以及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第四个部分是立足马克思理性观对苏格兰启蒙运动进行评价,主要考察了二者在社会建构的理念、经济形势的逻辑和哲学方法论三方面的差异,以及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贡献和局限。本文通过分析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与马克思在社会秩序建构和经济形式等方面差异的原因,认为首先是基于二者逻辑起点的不同。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逻辑起点是“人的情感”即人性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在这样的理念摄持下,苏格兰启蒙运动在社会建构与经济形式方面必然要关注个性、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等等。同时为了公民自由和维护公共正义,又必须阻止权力滥用。在制约滥权方面,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推崇限制国家权力。因此,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政体模式是“法治,而不是人治。”马克思理性观视域的逻辑起点在于“类”观念,关注的是“类”的共同体,因此它要辩证地合并个别性,实现普遍性,也就是辩证地总体性。其次,二者在哲学方法论上也有很大的差异,苏格兰启蒙运动秉持的是实践先于原则的经验主义,而马克思理性观是基于现实基础上的实践的理性主义。通过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贡献和局限,一般可以把苏格兰启蒙运动看成是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