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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出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如何在这样的条件下维护好人民主体地位,这是值得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深入探索的问题,需要再次回到马克思的思想中汲取营养、寻找答案,《法兰西内战》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本。本文首先回顾和梳理了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发展历程,认为该思想经过第一阶段的萌芽期、第二阶段关注“现实中的人”及其解放、第三阶段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第四阶段进一步阐发无产阶级革命的作用,发展到《法兰西内战》,该思想已经进入更为具体、更加立足实践的成熟期。从主要内容看,《法兰西内战》中的人民主体思想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人民主体的范围界定、人民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和人民主体的实践原则。以工人阶级为主导力量的,包括农民、中等阶级、知识分子及国际民主人士等在内的人民,是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主体。同时,人民主体的实现遵循了以下原则:人民主权、人民监督、廉价政府、人民公仆和党的领导。恩格斯评价《法兰西内战》“在伟大历史事变还在我们眼前展开或者刚刚终结时,就能正确地把握住这些事变的性质、意义及其必然后果”,这要归因于马克思在唯物史观指导下的阶级和阶层分析方法的运用。这也是《法兰西内战》中人民主体思想的主要方法论特征。通过纵向比对法国不同政权统治下的人民地位,揭示出巴黎公社政权的先进性;通过横向分析各阶层与公社政权及资产阶级政权的关系,明确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法兰西内战》中的人民主体思想在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发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其进入成熟阶段的标志。该思想不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我们今天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如何维护好人民主体地位更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告诉我们:必须注重阶级分析和阶层分析,以对“人民”有更深刻的把握;维护人民主体地位,必须注重制度层面的落实和顶层设计的支持,同时,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