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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倦怠是教师伴随着长时期的压力体验而产生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是教师不能顺利应对工作压力时的一种极端反应。教师的许多需求是很难用正规的文字条约写出来的,但却存在于教师与学校的“心理契约”之中。教师的需要与教师职业倦怠有着紧密的联系,未满足或未达到期望的需要都可能引发教师职业倦怠,为此,有必要从心理契约角度对职业倦怠的深层原因进行剖析。本研究对小学教师的心理契约、职业倦怠进行调查,分析小学教师心理契约对职业倦怠的影响程度及不同教师群体的特征差异。本研究主要选取小学在职教师为研究对象。首先,通过文献分析,明确了教师心理契约、职业倦怠的内涵。其次,结合小学教师的工作特点编制了初始问卷,通过第一次预调查,对收集的数据进行项目分析删除一部分题目后得到修订问卷。然后,采用修订问卷实施第二次调查,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因素分析删除一部分题目后形成了正式调查问卷。信度检验表明小学教师心理契约量表α为0.958,小学教师职业倦怠量表α为0.796,信度都比较理想可用于正式测量。同时,确定教师心理契约由外在责任、内在责任两个要素构成,教师职业倦怠由情感耗竭、去人格化、低成就感三个要素构成。在预研究阶段,还拟定了访谈提纲。最后,对291位小学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91份,对14位小学教师包括行政部门的3位教师进行了访谈,了解他们的心理契约、职业倦怠更为具体的内容。调查表明,小学教师心理契约的总体状况良好。其中,内在责任的均值相对较高,外在责任的均值较低。教师心理契约在工作年限、教授学科、是否担任班主任、学历、任教地区这五个变量上存在极其显著性差异;在性别、大学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类这两个变量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在婚姻状况这个变量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小学教师职业倦怠程度总体一般,其中情感耗竭的均值相对较高,去人格化的均值较低。教师职业倦怠在性别、工作年限、教授学科、是否担任班主任、大学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学历、任教地区这七个变量上存在极其显著性差异;在婚姻状况这个变量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小学教师心理契约各维度与小学教师职业倦怠成负相关,其中外在责任与职业倦怠存在极其显著相关(P=-.678**),内在责任与职业倦怠存在极其显著相关(P=-.668**),而且满足线形回归的基本条件。分析显示外在责任、内在责任对小学教师职业倦怠均产生影响。这表明,降低教师的职业倦怠程度可以从学校对教师的薪酬待遇、职业发展培训、人际关系等方面提出建议;通过对人口特征因素差异性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降低班主任教师、主科教师、成长期教师等教师群体的职业倦怠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