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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已达成共识,而在知识产权的初始权利归属上却分歧严重。本文首先对我国职务发明情况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大量统计数据发现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存在严重的社会问题。问题呼唤变革,变革要求解读变革的方向。为此,本文从规范主义的研究进路出发,探索人类社会权利分配的基础理论,力图找到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的核心理念:作为理论探究的成果,本文建构了职务发明动力论,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经济分析方法概括了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应遵循的原则,为下文的制度设计打下了牢固的理论根基。接着,本文对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共时性研究--通过历史分析和中外法比较找到认识当今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的参照系并借此进一步佐证本文的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理论。古语云:“不破不立”,本文在查明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在我国法的渊源时找到了批判的耙标,为下文应然的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诞生找到了再生的胎衣;最后,本文建构了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分配制度的理想状态,用制度创新回应了开头的社会问题,进而为我国科技发展、创新性国家建设提供制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