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量刑建议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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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和量刑是刑事司法活动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准确定罪是前提,适当量刑是结果。是否罚当其罪是关乎案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民众对司法的信赖程度,因此量刑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性不可小觑。必须承认的是,由于受传统重定罪、轻量刑思想的影响,我国司法机关对量刑问题关注较少,长期以来,量刑权一直被法官单独享有,其他机关和个人无法分享。然而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定罪错误的可能性很小,量刑不公的现象却大有存在,如同罪不同罚,量刑畸轻畸重时有发生,既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权威性,使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在国外,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均有量刑建议权的规定,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到司法诉讼程序中,并发挥了巨大的实践价值和法律价值。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引人瞩目的改革之一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方面的改革。2010年2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这是一部专门规范和指导量刑建议工作的文件,这标志着量刑建议已正式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全面实施。但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权的行使仍存在诸多问题,对量刑建议权的有关问题仍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对量刑建议权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以期提出完善、改进的建议。这就是本文写作的初衷。本文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量刑建议权的理论研究。首先论证了量刑建议权的概念、与其他相关相近概念的比较,厘清了量刑建议权的准确内涵。其次论证了量刑建议权的属性。鉴于在我国存在量刑建议权是“权利”还是“权力”的理论之争,所以必须明确量刑建议权的本质属性。最后论证两大法系国家的量刑建议权制度及其启示。通过考察英国、美国、法国、德国4个国家的量刑建议制度,得出完善我国量刑建议权制度的启示和借鉴,同时表明在我国确立量刑建议权是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中国实践需要的。第二部分,阐述在我国确立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首先,从量刑建议权的法律价值和功能方面,论述在我国确立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有助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更新司法理念;有助于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有助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助于锻炼公诉队伍等。其次,从量刑建议权的法律根据、法理根据两个方面分析论证了在我国确立量刑建议权的可行性。第三部分,反思了我国量刑建议权的实行现状和存在问题。应当看到量刑建议权在我国显现出强大的价值和作用。绝大多数的案件中,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的翻供率和上诉率明显下降;量刑失衡、畸轻畸重的现象明显减少,检察机关的抗诉率大幅度降低;大大增强了法官的释法说理责任,减少了法官量刑的随意性,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公平正义。但不可回避的,量刑建议权在实践工作中、制度自身设置上存在诸多问题。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量刑建议权制度的建议。在深入分析我国量刑建议权实行现状、认真总结存在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思想认识上、立法层面上、制度层面上提出了完善建议。研究方法和目的:本文使用了归纳法、索引法、演绎法,目的是通过厘清量刑建议权的概念和内涵,明确量刑建议权本质属性,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完善我国量刑建议权制度,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的量刑建议权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研究成果:厘清了量刑建议权概念、内涵和核心本质,彰显了量刑建议权蓬勃生命力,同时也看到了量刑建议权在我国实践中的现状,分析了量刑建议权在立法上、制度设置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完善改进的几点建议,构建了符合中国特色的量刑建议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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