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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是东北腹地,也是振兴老东北战略实施的重要经济区域。这里星罗棋布地分布着数十万中小企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在市场经济的风云变幻中,吉林省的中小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特别是在融资方面举步维艰。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别省无异,基本通过综合授信、信用担保贷款、买方贷款、异地联合协作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出口创汇贷款、自然人担保贷款、个人委托贷款、无形资产担保贷款、票据贴现融资、金融租赁、典当融资、优惠政策融资等途径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尽管,有如此多的融资渠道,然而,吉林省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依然存在着融资成本高、融资量少、对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依赖性大的等方面的问题。为了促进吉林省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吉林省省政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先后出台了《吉林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0-2012年)》、《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吉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等一些的政策,以帮助企业通过多渠道融资。但是,金融机构、金融担保机构和企业之间关系纷繁复杂,协调起来尤为困难,致使各项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种种阻力。为了妥善解决问题,本文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政府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所发挥的职能以及金融政策的特殊规律,借鉴其他地区和国家的经验,遵照政策科学的有关要求,从政策制定本身以及融资政策的具体内容两个方面探寻完善吉林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思路,以期能为吉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政府融资政策的完善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