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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是现代诉讼中事实认定方式之一,也是证据法上一项重要证据规则。作为一种事实认定方式,推定的适用缓解了证明的困境,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这也为其在诉讼中存在提供了一定的正当性。作为一种证据规则,推定的适用是对裁判者事实认定权的合理限制,有助于防止事实认定者不适当的使用事实认定权,从而保障了具有可接受性的事实认定的形成。我国立法中对推定的适用没有系统规定,在很多重要方面存在着立法缺失。在我国法学研究中,虽然对推定的界定、效力等方面的已有相当论述,但仍处于十分混乱的局面,这些论述中对推定的适用、推定对证明责任的影响等或是语焉不详,或是缺乏有说服力的论述。由于对推定研究缺乏深入,理论界和实务界也存在着对推定界定混乱的局面,和将推定的适用范围不当扩大的“泛化”倾向。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将立足于推定在我国的研究现状及司法实践,以推定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相区分为视角,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法,分析推定在我国理论和实务上“泛化”的各种表现和原因,从而合理“规制”推定在不同诉讼程序中的使用,也将寻找推定适用的正当理由。具体而言,对问题的研究将通过以下几个部分进行:第一章,对推定的概念进行梳理并对本文中推定的概念加以界定;在厘清推定与相近概念的基础上,对推定的性质进行合理概括。第二章,分析推定在两大诉讼中的正当性;并将以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为框架,讨论两大诉讼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的事实追求,进而对推定在两大诉讼中的不同地位进行讨论。第三章,主要讨论了推定适用的条件。认为在证据裁判主义之下,推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缺乏证据证明,而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有着不同的具体适用条件,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推定的适用还要具有合宪性。第四章,主要论述了推定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对证明的影响,并把推定对证明的效力分为程序效力和实体效力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