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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天津滨海新区改革的深入和持续,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社会人”的大量增加,引发诸多社会治安问题,游离于传统的治安管理体系之外,成为管理的“空挡”和“盲点”。传统的社会治安管理方法也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天津滨海新区“社会人”的治安管理,发挥好“社会人”积极作用助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成为天津滨海新区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性课题。人口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公安工作的基础。本文立足公安工作职能定位,结合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将天津滨海新区“社会人”分为六大群体:闲散农村剩余劳动力群体、下岗职工群体、无业闲散人员、自由职业人员、退休职工和失地农民。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天津滨海新区“社会人”特点,对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影响,并提出做好天津滨海新区“社会人”的治安管理的建议和对策。本论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主要概述了当前天津滨海新区因“社会人”涉及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加强对“社会人”治安管理的普遍性意义。二是阐述了当前天津滨海新区“社会人”产生发展的必然性、主要特点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以及对社会治安稳定的影响。三是从天津滨海新区“社会人”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法律支撑等方面对天津滨海新区社会人治安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四是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加强新区“社会人”管理的政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