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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必然对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以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整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主要任务。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协调土地整治规划与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重要手段。而现阶段我国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尚未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这也严重制约了土地整治规划目标和任务的有效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宏观性和预测性,属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范畴。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规划对区域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的可行性与科学性。本文总结前人在土地规划环境评价研究以及国家出台的与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技术规范的基础上,以沧州市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得到了以下结论:(1)针对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本文从土地生态系统功能影响和土地生态系统结构及环境质量影响两个角度,分别选择了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法和土地生态及环境状况评价法对土地整治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根据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法和土地生态及环境状况评价法,建立了与其对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度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质量指数和景观多样性指数,并以沧州市土地整治规划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3)沧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显示:规划期内沧州市生态系统功能服务价值总量增加0.61亿元/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增加6.34。规划实施后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土地整治活动在达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等目标的同时,能够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土地生态及环境状况水平;同时土地整治规划方案中安排的各重点项目在空间布局上能够充分考虑沧州市自然环境、土地利用、土壤质量和区域经济发展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安排土地整治任务,避免了土地整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沧州市土地整治规划方案是科学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