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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系设计中,高中教育是一个重要而又相对独立的教育系统。学生完成了高中教育阶段的学习后,经过毕业考试拿到毕业证,就已经达到目前社会和大部分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可以直接投入社会工作;同时,它又是衔接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桥梁,为学生接受更高级和更专业的知识打下了足够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储备,便于学生选择各自适合和喜欢的专业方向,向更高层次和更深领域发展。高中教育的收费问题一直备受争议。江西省高中收费标准长年没有调整,使得江西高中教育事业的发展陷入尴尬处境。一方面,政府财政的投入不足使得江西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难以为继,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高中教育需求,尤其是对优质高中资源的需求,因此,高中教育收费的调整已成必然;而另一方面,高中教育收费的提高又可能加重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剥夺其受教育的机会。一些家长和教育专家认为高中教育应该只收取少量费用,主要由政府负责,最好是能够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对高中教育的性质以及高中教育收费问题上的看法不一致,让教育供给方和教育需求方较难求同存异,取得基本的共识,如此导致了影响江西省高中教育收费改革的主要障碍和矛盾。 目前,尽管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但是教育经济理论界的主流理论对于高中教育收费的性质有更倾向的认识。他们认为:高中教育不能看成是完全公共产品,因此高中教育收费实际上是对高中教育成本的一种合理补偿。高中教育是非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因此高中教育收费必须坚持“受益者付费”的受益原则和权责对等的公平原则。因此,政府、社会、受教育者及家庭都应该承担高中教育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对学生收取适当的费用。 高中教育收费的性质决定了高中教育收费的标准有一部分必须遵从高中教育的供求关系。在当前政府对高中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高中教育收费已有必要引入相应的价格反应机制,利用该机制,调节高中教育供求关系,实现高中教育资源的优良配置。当然,高中教育还具有部分公共产品的性质,且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因此,高中教育收费应以市场供求为参考的同时,还要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的收入水平,同时扩大民办教育规模;根据地方实际做好教育资源的布局整合,增加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加强政策清理,减少投入的校际歧视,缩小重点高中与普通高中的因资源投入不同产生的差距;节约学校办学支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教育成本的使用和管理;改变传统观念,建立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江西省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