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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公民获得必要医疗服务的保障制度,而医疗保险则是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作为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者和参与者,政府应该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职能,做到让所有的人群都“有保可参”,实现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这也是本论文研究的重点。本论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归纳法等研究方法,回顾了我国医疗保险发展历程、上海市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历程,说明实现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研究意义,提出上海市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从单一的医疗保险形式向侧重强调政府责任的医疗保障延伸。在理论层面,分析了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强调政府在医疗保障制度中的职能定位,提出政府必须责无旁贷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现实层面,本论文对以就业为纳保前提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非就业人群的医疗保障制度作了简单介绍,使读者了解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采用统计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分析了现今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存在的原因。通过“理论研究”和“现实分析”,同时借鉴国外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民覆盖的经验,提出实现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总体思路是保障对象从城镇职工拓展到全体市民、保障范围从城市拓展到乡村、保障体系建设从局部考虑拓展到系统设计,构建职工医保~1、新农合~2、居民医保~3“三支柱”的医疗保障体系。通过逐步完善城镇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小城镇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终实现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