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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及其业务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承保业务即保险业务。财产保险险种繁多,承保范围非常广泛,可为各类主体生产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多种风险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服务。虽然我国财产保险业已有多年发展,但相当一部分财产保险机构的保险业务结构即险种结构仍存在某些不平衡、不合理之处,这种结构失衡影响着产险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的提升,阻碍着整个产险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其服务于社会的风险管理等功能的发挥。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积极推动占比较低的非车险业务发展,发挥其社会风险管理功能,提高社会主体通过保险产品转移风险的保险意识。该意见对我国财产保险行业险种结构优化起到了良好的政策引导作用。同时受市场环境变化和产险公司结构调整的共同影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险种结构失衡问题得到了一定改善,但如何进一步优化产险险种结构仍是财产保险公司应长期重视的问题。本文首先对财产保险及险种结构的定义做出解释,明确本文所讨论险种结构是指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端的业务结构,具体以各险种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之比来衡量公司险种结构的状况;其次对产险公司险种结构形成与变动过程中会对其产生影响的内外部因素进行分析,探究险种结构优化过程中可利用的内外部资源;再次对我国财产保险行业险种结构发展现状和不同险种发展状况进行了论述,并讨论了结构失衡引起的两大问题:险种结构与市场结构不匹配和险种规模与效益不对称;然后选取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泰山财产保险公司两家较有代表性的产险公司进行案例分析,对其公司经营管理条件、险种发展状况和和承保业务效益进行分析,得出险种结构优化启示:科学配置公司资源、积极培育社会主体投保意识、险种类别与公司规模相匹配、差别经营细分险种和解决公司经营管理问题。最后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险种结构优化要保持责任保险高速发展态势、推动信用保证保险的良好发展、推动信用保证保险的良好发展、提高货物运输保险险种占比和积极推进财产损失保险业务发展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