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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资助范围是所有经济困难的学生。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助学金叫人民助学金,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助学金改为国家助学金。高校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目的是使家庭困难学生上得起大学,帮助他们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助学金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即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人民助学金和改革开放后人民助学金改革时期,并在新时期得到逐步发展和完善,再过渡到国家助学金时期。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人民助学金,具有资助面广,注重区域差别的特点。经过调整,发放比例由原来的全部发放调整到了部分发放。改革开放后,人民助学金具有奖、助学金并行,寻求多元资助方式的特点;高校国家助学金具有统一发放标准、统一评定程序的特点,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促进了教育公平。但是在国家助学金制度不断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贫困生认定标准缺乏科学性、评定过程和办法欠完善、部分学生诚信缺失、高校在学生如何使用国家助学金问题上缺乏监管。我国高校国家助学金存在的上述问题引起了广泛社会关注,也成了当前研究的热点。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解决我国高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本研究认为,首先,需建立制定科学的贫困学生界定标准。其次,完善评定过程和办法,促进评选结果的公平。再次,应加强诚信教育,把对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学生诚实守信的道德底线教育相结合,加强高校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密切配合,实行责任制。最后,应加强对学生使用高校国家助学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