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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吏治混乱不堪。官吏道德扫地,寡廉鲜耻,作威作福,利用职权盘剥民财,卖官鬻爵、贪赃枉法、赌博嫖妓等丑恶行径屡见不鲜。“司长则挟妓狭邪行同无赖,而卖官鬻缺所不暇记;知事则贪赃吞款形似劫盗,而溺职废事所不必言;至于普通一官吏竟有宿娟聚赌勾引妇女,畏罪逃职黑夜远佯,更有控案未结潜赴新任,盘踞优缺延不交篆”。①国家基层政权已经被流氓地痞所把持,地方官员或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或沦为其帮凶。处在这样混浊的吏治环境里,少数不肯同流合污的洁身自好者,他们自身的处境必然也十分艰难,官吏之贪酷已经危及到了统治秩序。鉴于此,袁世凯政府逐步建立官吏纠弹制度,以整肃吏治,有效救济民权。本研究主要是通过对平政院纠弹案例的分析研究,了解袁世凯政府时期对违法官吏的司法处理方式,以期对我国现今司法体制改革有一点指引作用。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部分,从关注中国司法改革的现实性问题入手,说明本论文选题原因及其现实意义,其次,对该领域研究现状及本文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说明。第二部分是平政院的概况,主要介绍平政院的设立、组织机构以及运行机制,通过对平政院审判庭和肃政厅的职能介绍,了解纠弹事件的处理程序;第三部分是纠弹案件的受理程序,主要介绍纠弹案件受理过程中的问题,重点介绍三种案件来源以及受理程序,分析不同来源之受理程序的区别;第四部分是纠弹案件的处理,该部分有两个重要的问题,一个是肃政厅对纠弹事件的审查和调取证据,另一个就是平政院审判庭对案件的审理情况;第五部分是作者对纠弹制度的简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