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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是指一种协调个人与政府、社会关系的教育,其宗旨在于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即培养如何做合格公民(1),是建设现代化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和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必要手段,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中国梦的根本策略。政府作为公民权利的行使代表,在公民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是公民教育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长久以来形成了多民族、多宗教和多元文化的社会环境,“7.5”事件后新疆面临着严峻的社会形势,如何有效地通过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公民教育,培养具有现代意识的合格公民,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成为一个重要而急需研究的课题。本研究以新疆公民教育为研究对象,从政府行为的角度出发,以公民身份、中国共产党边疆治理、公共产品等理论为依据,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梳理与实地调研,围绕当前公民教育中政府行为现状,结合典型案例对新疆公民教育中的政府行为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并形成优化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丰富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2)本研究从公民教育政策法规、组织方式、传播手段、资金保障、评估监督等方面对新疆公民教育中的政府行为发展现状进行梳理;以“学校德育教育与地方课程建设”、“‘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最后一公里’微信平台”等为典型案例;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及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两方面分析了新疆公民教育中政府行为的动机,查找出了政府存在的缺乏明确的政策导向、协调角色不到位、评估监督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最后,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立足新疆实际区情和长治久安的现实要求,探索出以政府为导向的新疆公民教育实现途径,提出明确政府导向、突出重点监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宣传引导、完善法制保障相关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