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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德的社会工程法学在中国有非常大的影响,这不仅是因为庞德曾经在国民党时期任过中国政府顾问的职务,也因为庞德的学说在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特别适合于解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庞德社会工程法学是在美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提出的。同样,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冲突凸显,庞德的社会工程法学对我国仍有借鉴意义。庞德是美国著名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社会学法学的集大成者,其思想成就影响了整整一代的美国法学家,成为美国的官方法学。庞德法律思想的哲学基础是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和实证主义哲学,其直接的思想来源是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同时他的法律思想也受到了耶林“利益”法学关于“法律的目的”理论,以及美国社会学家沃德和罗斯关于社会力量和社会控制的学说影响,这些思想和学说,是他的“法律社会控制论”的重要理论基石。本文通过对庞德主要著作的解读,阐述了庞德社会学法学思想的主题——社会控制论。全文分成三个部分:导论、正文和余论,共三万字左右。正文的第一章是关于庞德社会学法学思想的理论来源问题。由于庞德学说的综合性和复杂性,文章主要了介绍庞德的法律思想的哲学基础——实用主义;法学基础霍姆斯的实用主义和实证主义法哲学思想;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的提出是得益于美国社会学家罗斯的社会学学说。阐述了庞德提出社会学法学的社会及时代背景。庞德通过对19世纪三大法学流派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建构了其社会学法学思想。庞德认为只有将分析方法、历史方法、哲学方法和社会学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够建立一种发达的法理学体系。第二章和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该部分阐述了庞德的法律控制论思想。首先阐述了庞德的社会控制下的法律,并与其他法理学概念作了比较,社会学法学家所关注的乃是在法律秩序、指导审判的权威性规则以及司法和行政过程意义上的法律及其运行和作用,而不是权威性律令的抽象内容。其次,介绍了文明的概念以及分析了庞德思想中的法律与文明的关系;法律成为社会控制主要手段的过程;庞德的法学学说是建立在人性论的假设上,他把人性假设为双重的——相互合作的社会本性和自我扩张的个人主义本性。再次阐述了庞德的利益、权利与文明社会的基本假设。庞德社会学法学的内在理路的中心环节乃是它对各种利益所作的框架性建构:利益不是先定的权利,因为权利只是业已得到保障的利益,而这意味着法律人必须从经验上去关注特定时空的文明中究竟哪些利益应当得到法律承认和保障的问题。最后阐述了庞德社会控制论的法律价值取向。从经验中去寻找某种不损害整个利益方案的条件下使各种冲突的和重叠的利益得到调整,并同时给予这种经验以合理发展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够在最小阻碍和浪费的情况下调整利益冲突。这里的价值观是一种经验理性的价值观。余论部分阐述了庞德社会控制论的的启示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