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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即“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的根本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87年试行开始,对乡村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1998年,该法正式通过施行。自此,体现现代法治精神、一人一票的选举正式进入中国乡村社会,以村庄为基础的村民自治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如果说农村经济改革使农民在经济上得到了实际利益,那么,村民自治制度则让农民在政治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村民自治的秩序状态由民主化的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四大主题构成,其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与基础。因此,研究民主选举问题,对于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对于我国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基层民主的建设情况必将最终影响政治文明这个宏伟目标的实现。本文通过对乡村基层民主选举问题进行实证性研究,力图说明人与制度的互动关系:在选举过程中,选举参与者相互影响;他们的积极参与有效地推动了中国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变迁;在选举制度框架下的参与者的理性行为,又促进了制度外延的拓展和内涵的丰富。 全文共约47000字,除引言与余论外,正文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民主·选举·乡村民主选举。在对“民主”一词进行语源上的考证之后,简单追溯了中西民主的历史,进而主要回答了“民主不是什么”和“民主是什么”两方面的问题。通过对中西选举历史的追溯,比较了中西选举的异同。作者认为,现代选举作为一项制度不可能孤立存在,因此不能对选举问题进行纯粹孤岛式的研究,必须重视制度与人的互动关系。民主的实质是人民主权,它有多种表现方式和实现形式。选举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又是民主的重要程序与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游离于官员选举之外的各种层次的选举,越来越影响到民主的维度。官方渠道和民间渠道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时而平行,时而相交有效互动,从而推动民主的向前发展和日臻完善。地方选举是其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这种形式的选举已成为现代社会中最主要的民主渠道,是民主的一种极其重要的表现方式和实现形式。文章对中国乡村民主选举的历史进行了简单回顾,说明20世纪80年代的直接民主选举实际上发端于20世纪30—40年代。当时,共产党人面对几亿文化落后、政治冷漠、经济贫困的农民,为了把民主选举真正操作起来,创造出闻所未闻的选举办法来适应几近文盲的广大农民。其中,较为普遍也是最富盛名的是延安的豆选法。这种老土的选举办法,固然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并与近现代民主国家完善的选举.办法无法相比,但那个时候,它是最适合中国广大农民的了。到了20世纪80年代,直接选举又一次在中国农村大地上复苏了。在提名村委会干部候选人的问题上,中国农民再次表现出了超人的智慧,推出了一个永载史册的新事物一一海选。作者以“海遨现象为切入点,比较分析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优劣,揭示了乡村民主选举的制度理念。 第二部分选举故事.作者共挑选了三个选举实例。实例一:福建省闽清县白中镇、/村黄如金选民资格问题选民资格问题。通过这个实例,文章以选民资格问题为契机,对选民资格的实质、形式认证作了分析,运用了一均衡”、“博弈”理论的一些观点对选民资格问题背后的村委会一乡镇关系进行研究,强调了权利界定的必要性。作者指出,在《村委会组织法》实施以前,镇党政与村级组织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在《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后,二者的关系转变成了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村委会干部由过去的“指派”变成了现在的“选举”。这一变化引发了利益分酉城制的根本改革。本案例中出现的乡镇党政力图控制村委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了在“分灶财政”体制下,权利(这里主要指产权)界定不明,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造成的后果。实例二:村委会选举后村委会一一党支部的故事。这一实例说明,村委会选举是在村委会这一具体领域中展开的人与人之间和国家与村民之间的互动。国家力量往往是以乡镇和村支部为代表进入村庄的。“两委”(村委会一村党支部)矛盾或者说“两委”关系失衡,反映出互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在制度选择上,如果不考虑文化、传统、人为的因素,就会失之偏颇。制度只能通刘夕寸人的控制来生长、繁衍、更新。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要防止两种片面性:一种是片面强调党的领导,由村支书一人说了算,大包大揽不尊重村民、村委会的民主权利;另一种是撇开党支部,认为村民自治可以不要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变成了放任自流。必须要对党支部合理“限权”,对村委合理合法 ‘放权”。这才符合还政于民、还权于民的宪政理念。实例三:选什么样的人当村官?论文分析了时下非常流行的“经济能人”参选村官的问题。作者认为以“经济能人”为代表的“新富”将成为推进乡村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在知识平民化的今天,新富们不再拥有传统社会中乡绅们所拥有的知识优势,也不再是道德上的楷模,地缘哇和血缘性因素虽然还在起一定作用,可也大不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