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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并不陌生,在买方市场环境下,其设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销量提升,为企业赢得更多的竞争筹码,但同时,企业也必须承担应收账款无法变现的风险。统计年报显示,2013年,在1470家上市(非金融类)公司中,有1254家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超过50%,35家公司5年以上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超过30%,当前大多数公司将账龄超过5年的应收账款视为坏账。为此,在实体企业之间,亟需建立一种新型融资方式,以缩短应收账款的变现周期,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提出,正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它以特定的资产组合(企业内部应收账款)为支撑,通过发行证券化产品,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金融市场中可以自由流通的证券,更灵活地实现资产转换。我国对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实践,始于2006年“中国网应收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开展,经历几年的发展,目前该融资模式越来越多的融入到实体产业中,对我国的金融租赁市场产生着巨大的影响。通过一系列文献的查找和案例的分析、总结,本文试图将相关理论与具体案例相结合,来探讨应收账款证券化这一新型融资模式。全文从五个方面对GMAC汽车应收账款证券化案例展开了实证研究:开篇为绪论章节,概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及国内外证券化问题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是对应收账款相关理论的全面概括,从资产证券化理论出发,归纳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内涵及核心原理,并从实体交易角度分析其参与主体及具体交易流程;第三部分,笔者选取了GMAC汽车这一操作实例,详细介绍了该案中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发起、展开及结果表现;第四部分则对该案进行了深入剖析,案例的剖析过程不仅仅局限于发生背景和过程展示,更重要的是从本案的发生环境、动因、作用障碍、效果评价等展开综合评价;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得出了一些对我国中小型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工作的启示。具体内容涉及在我国实施应收账款证券化的可行性,并提出完善证券化融资的设计方案,结合当前基本国情,具体落实为构建三种示范模式:信托型SPT模式、公司型SPC模式及离岸型SPV模式,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