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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融入跨国企业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VC)分工成为了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的主要方式,然而不利的要素禀赋导致发展中国家在GVC分工下处于不利的地位。中国东部沿海的代工经验表明,通过加入GVC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是难以达到的,其结果将处于被俘获的低附加值生产加工环节。在中国东部沿海向中西部产业转移的背景下,湖南凭借其极好的区位优势成为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十分理想的地区。本文以湖南作为研究对象,从立足于本土价值链(NVC)和GVC角度来分析GVC分工下湖南的产业转型升级,将对湖南和其它中西部省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本文首先运用产业经济学理论和GVC理论对GVC下的产业转型升级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且通过结合国际分工的深化与其产业转型升级模式的演变,深入理解和分析了GVC分工下的产业转型升级模式,为本文的理论分析提供了理论依据。接着分析了当前GVC分工下湖南产业转型升级的现状。通过1981-2009年湖南和国家统计年鉴数据对湖南现有产业结构和对外贸易方式分析得出:在现有产业结构方面,湖南省产业结构“虚高度化”,产业内部结构也不合理,而产业集群多为传统资源型产业集群,说明湖南产业结构落后;在对外贸易方式方面,湖南外向度不高,出口产品多为初级加工和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湖南FDI和加工贸易呈上涨趋势,FDI在产业间分布出现明显的结构化倾斜,湖南已出现类似东部沿海代工模式加入GVC的贸易发展趋势,说明湖南对外贸易方式不合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当前GVC分工下湖南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并用博弈论囚徒困境模型分析当前湖南产业转型升级的困境。然后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韩台产业转型升级模式的比较分析,本文认为湖南应该采取政府引导,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利用工序型的产业空间转移形成区域间价值链分工,整合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建立基于本土的价值链分工体系,逐渐培养人才、技术和品牌等高级要素,形成具有核心技术的大企业,通过链的竞争最终建立自己主导的全球价值分工体系的模式,实现由NVC→GVC的转变,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后,根据湖南选择的产业转型升级的模式,分析了GVC分工下湖南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路径,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