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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危机是指在政府管理国家事务中,国家和社会在正常的运转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如地震、流行病、经济波动、动乱、分裂活动、暴力犯罪、瘟疫横行、自然灾害等,这些危机事件会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新疆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理条件和区位特殊,自然灾害频发、民族众多,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随着经济发展,生产性、技术性安全事故频发,群体性的冲突也日益加剧,引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因素日益复杂多样,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新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新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步伐的加快和不断深入,已经将克服不稳定因素、防范突发公共危机的任务提了出来。应对社会公共危机的能力已成为衡量新疆地方政府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如何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政府制度安排,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新疆地方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特别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