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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产业如何尽快完成转型、实现市场化运作,需要所有电影制作者与法律人的共同关注和努力。目前我国电影产业立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法律层面,我国电影产业缺乏一部真正的行业基本法,只有《电影管理条例》这部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实质履行着基本法的职能,且大量规范性文件如《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电影剧本立项、电影影片审查暂行规定》等充斥着政策领域,整体呈现出立法层级低、规范性文件多而庞杂的特点,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实践发展。而在美国、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已经相当完善可行,配套的法律结合先进的产业政策,使得其电影市场的发展稳定而迅猛,对我国立法工作也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可喜的是我国已经着手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从法学上观之,该征求意见稿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本文从电影产业的基础理论出发,全面分析电影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再结合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值得借鉴的法律规制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电影产业立法的对策和建议。第一部分:绪论。简要论述选题背景、意义、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电影产业及其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从电影产业的概念、属性、意义入手对电影产业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论述,再对国内外电影产业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论述,旨在为后文的展开奠定认知基础。最后从电影的“负外部性”、经济法的公共产品与国家干预理论、自由表达的界限、现实需求等方面揭示对电影产业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介绍美国、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电影产业的法律规制中较为精华和值得借鉴的部分,并总结出我国电影产业立法可参考、借鉴之经验。第四部分:首先系统论述电影产业的立法体系,紧接着分析了产业准入规定、审查制度、进出口管理规定三个主要的法律制度。其次对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做简要论述,并在此基础上一一指出上述规定中存在的不足。第五部分提出建议,主要针对目前电影产业立法中存在的对法律建设不够重视、立法层级低、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等问题以及现实中存在的审查制度过严、行政权力干预过度等问题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另外对“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第六部分:结论:总结全文思路,主张尽快出台完善的《电影产业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