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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实践表明,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业都是受监管最严厉的行业,银行监管制度的存在对于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银行谨慎经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我国,银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违规经营、加剧银行风险、破坏会融秩序的种种问题。加强银行监管、防范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存款人等相关方的利益正逐渐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如何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制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具体说来,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银行监管的理论基础。此部分主要论述了银行监管的法学相关理论,同时分析了银行监管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以及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西方各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考察。此部分从美国、英国、德国三国的银行监管相关立法、法律模式及特点进行考察,并逐一评述。由此得出了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世界发展趋势:各国监管模式的趋向同一、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并行、功能型监管、完善金融安全网、监管和自律并重、重视消费者利益、推进监管的国际协调等。第三部分:我国现行商业银行监管法律体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对银监会的设立和作用进行了评析。目前,我国银行监管法制体系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立法上存在空白以及监管法制体系的构建存在诸多不协调或不合理之处。其次,在对成立银监会的利弊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监管模式和体制设计,作者主张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集中监管。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监管的建议。此部分针对我国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西方各国银行监管成功的法律经验的借鉴,提出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监管的几点建议。一是,监管理念的重塑。提出了要树立鼓励金融创新和政府、市场定位准确的理念。二是重新构造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毕业论文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机制、完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法律框架下的行业自律、建立和健全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三是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机构的协调,建立危机预警和处理系统。四是针对银行监管的制度工具—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