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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社保基金监管职责主要由政府来承担。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是确保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充分发挥政府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职能,积极应对日益凸显的社保基金流失和贬值的现状刻不容缓。为了更好的实现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中政府角色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政府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构要在遵循法制、公正、审慎、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对基金征缴、支付、结余、投资运营、收益等情况,基金监管法律框架的构建情况,基金监管指标体系的规划设计情况,基金管理、经办、运营机构的日常运作情况,及基金安全运行的保护机制规划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主要包括行政监管、内部控制、司法监管和社会监督。政府在基金监管中应承担制定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监管组织及机制的责任。透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社保基金案件,表明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方面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监管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法律体系不完备,监管与运营分离,监管不独立三个方面;二是投资政策不合理。主要体现在投资渠道单一,统筹层次低两方面;三是内部控制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内控目标不明确,越权管理,内部审计局限,人才培养滞后,内控缺乏监督检查和评价几方面;四是基金运营不透明,监管缺位。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的监管水平,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稳定。加强对基金的监管,政府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一是要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二是合理优化投资策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招用和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为社保基金安全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信息平台,确保全国社保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基金运营的透明度和安全度。总之,社保基金的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从根源上消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隐患,真正管好和用好数额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使其充分发挥它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