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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对于个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作用以及促进作用,因此推进学前教育的普及具有必要性。而民办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的“半壁江山”,在学前教育的普及过程中不容忽视。当前,政府虽然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能,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支持,但是由于民办学前教育的地方政府管理效果难以达到政策预期,导致民办学前教育领域成为近年来的事件高发区,出现了诸如“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等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在突出民办学前教育市场管理混乱现状的同时,对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带来了负面影响。未来,达成学前教育的全面普及是中央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地方政府规范化管理进行优化路径的思考,是解决民办学前教育市场管理乱象的一把“钥匙”,成为研究的重点。之所以选择通过“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来展开针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地方政府规范化管理研究,是因为“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的发生,使得民办学前教育的地方政府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性问题被凸显,有利于展开针对性讨论。基于对“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的分析,本文认为民办学前教育的地方政府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困境,由于地方政府管理理念的陈旧、政策执行偏差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间的管理冲突,造成民办学前教育的地方政府规范化管理机制运行不畅,无法对教师的虐童行为进行及时回应,使得民办学前教育的保育教育提供质量和市场安全得不到有效的管理保证,最终导致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在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过程中进行优化路径的探索。具体而言,首先,地方政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将儿童置于民办学前教育管理的核心地位,同时在民办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下转变管理观念,重建设更重监管;其次,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构建多主体参与的政策标准制定机制、对管理部门进行整合以及加强政策执行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的减小政策执行偏差,保证管理工作实施的效果;最后,地方政府要借助当前政策环境,明晰与民办学前教育市场的管理边界,在进行管理分工的同时,与市场合力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对民办学前教育市场的常态管理。地方政府只有在对民办学前教育的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形成信息化、精细化和快速回应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更好的应对国家“全面二孩”政策后可能存在的更加多样化的民众学前教育需求,同时有利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地方政府规范化管理效果的提升,最大限度的避免类似“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的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再次发生,为民办学前教育的保育教育提供质量的提升和市场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