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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通过和生效、金融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金融业之间竞争的加剧,金融混业经营也成为金融业不可阻挡的趋势,很多发达国家继美国之后也开始制定相关法律,实施金融混业经营。根据我国本身的自身条件和已经存在的现状,我国采取金融控股的方式比较适当。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在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金融控股公司的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理论界和实践界都要注意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和治理。金融控股公司应该怎样建立一个“好的治理结构”也就至关重要了。
由于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是孤立存在的,国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及目前现存的法律体系对治理结构的建立也有很大的影响作用。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汇丰集团和中国光大控股的治理结构,总结出中国金融控股存在的特殊问题,提出了改善中国金融控股内部治理的建议,当然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也不是鼓励存在的,必须将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协调起来,才能建立一个协调的、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