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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基于人的心理需求产生的社会交换,在本质上属于多元化社会交换的一种,其实施以满足加害人和受害人心理需求,提高幸福水平,预防犯罪为根本宗旨。故唯有站在心理学的视角上才能真正看清刑事和解的本质。而目前对刑事和解的评价都只停留在刑罚趋势,法益侵害、价值诉求等层面上,较少关注刑事和解中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及其交换过程,难以对刑事和解作出具有说服力的解析。为此,本文共分为四章内容,并通过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和社会交换机制两个方面,论证刑事和解需求的合理性、交换的均衡性、立法的正当性,以确保刑事和解的运用和推行。本文的第一章是刑事和解的心理学分析概述,主要介绍分析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构思与创新。第二章是刑事和解的心理基础——当事人心理需求分析。相较传统刑事诉讼,刑事和解通过纠纷的合意解决,满足受害人获得物质赔偿,平抑精神创伤,给予爱与帮助,获得他人尊重的诉求。亦符合受害人追求自由,规避犯罪标签,得到他人关爱,并良好复归社会的需求,是一种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相契合的刑事解纷模式,其适用不仅有助于实现需求分离平衡和聚点平衡,还裨益于法治进程。第三章是刑事和解的心理机制——当事人社会交换分析。刑事和解与社会交换具有内在的契合性,本质上属于多元化社会交换中的一种,能够在了解交换意图,增进合作可能性的基础上,实现纠纷的合意解决。这一制度不仅符合需求交换的多样性特点,还契合需求交换的渐变性趋势,是在考量需求强弱,沟通程度,合作偏好,以及社会强制力的基础上达致的静态均衡和动态均衡。进而,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之积极作用。第四章是结论部分,概括本文研究所得出的主要结论,即刑事和解契合公民的多样性需求,符合需求变化的渐变性和流动性,能够实现需求交换的静态均衡和动态均衡,具有推动法治进程的积极作用,加以推崇必然裨益于刑事司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