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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已成为当前人类社会的重要挑战之一,因为工业化发展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而出现的气候变暖问题已成为全球治理中的重要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在1992年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上,缔约国以谈判形式推动全球共同行动。而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如何分配温室气体的减排责任并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成为谈判中的核心问题与现实难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温室气体排放国和经济实体,中国和美国分别影响着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立场,他们是否做出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承诺并采取行动成为影响全球气候治理议程的关键。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在这两次国际气候谈判中,中美如何实现从冲突走向合作?本文应用分析折中主义方法,以中国和美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从冲突走向合作这一现实问题为导向,从身份和利益两个机制相互作用的角度探讨大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行为选择。本文认为,在哥本哈根和巴黎两次国际气候谈判中,影响中美从冲突走向合作的原因在于两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身份与利益机制判定变化下的行为选择差异。身份机制的判断影响了大国对于是否承认作为责任者的定位,利益机制的判断影响了大国就气候减排是否对国家利益产生损失或增加考虑下的选择。受到身份机制的影响,大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在责任者和非责任者的选择下表现不同:责任者选择合作,非责任者因为选择不合作而出现冲突。受到利益机制的影响,利益损失使国家不愿意承担责任而走向冲突,利益获得则促使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并选择合作。案例分析证明:在这两次谈判中,哥本哈根会议中的中美在身份定位上均为非责任者,并认为气候减排行动将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因此合作失败;在巴黎会议中的中美都承认大国在气候减排上的责任者身份,并以发展国内低碳经济为主导实现减排,从而实现了大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