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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失衡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影响到了我国协调城乡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解决我国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如何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均衡,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被称为农村“第三次革命”的农村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对原本短缺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
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共产品的概念、特征及分类,在此基础上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分类进行了简单描述,对公共产品均衡理论进行了简要概述。然后结合税费改革的时代背景,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中存在总量不足、结构失衡、供给分担不公平和效率低下的问题,进而从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乡镇政府职能,农村基层财政困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职责权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决策与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失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提出统筹城乡与区域发展,强化政府宏观作用是实现均衡的必然选择;推进基层民主化建设,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实现均衡的客观要求;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合理划分供给职责是实现均衡的基本保障;实行供给主体多元化,创新农村供给机制是实现均衡的有效途径。
本文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学者对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公共产品供给理论方法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均衡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多种对策措施,将有助于政府科学、规范、有效的开展农村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