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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市场供给主体不断增加,实现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型。随着全球保险市场承保能力过剩的大趋势,中国保险市场也出现了供给总量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并存的矛盾。因而投资业务与保险业务的并行发展趋势对中国的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现代保险业由负债经营向资产负债经营并重的转换,可以说,保险业没有良好的投资收益,直接承保业务的高速增长充其量只是表面的繁荣,其背后隐藏的可能是深刻的危机。国际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之间具有正相关的关系,保险业的发展会促进经济的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发展反过来也会极大地推动保险业的发展。不利用资本市场发展保险业或没有保险业参与的资本市场,无论对两大领域的发展还是对金融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发展保险业,如何利用保险业的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效率的提高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由于诸多原因我国保险业资金融通功能相对滞后,整体盈利水平不高,潜在的风险在加大。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方面的局限,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和稳定运行,必然对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带来极大的风险。其中既有国家宏观经济大背景所造成的风险,也有微观经营主体自身存在的诸多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内部各系统、各层次之间相互依赖和制约日益增强。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潮流。我们在明确了保险业与资本市场融合发展的意义、方式的同时,也应充分认清二者融合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基于此提出了推动二者融合发展的建议,如树立动态的监管战略,建立统一的风险监管体系、构筑具体的防范与化解风险的现实策略,建立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二者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