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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人类的现实性存在是物质性的,但其本质性存在却是精神性的,这种精神性实体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伦理结构。伦理问题往往代表着普遍永恒的意义。作为社会关系调节过程的主要操作者,公共行政组织及公共行政官员不但构成了社全上层建筑的实体性存在,更代表着社会文化的典范性意义。公共行政组织及公共行政官员个体的存在方式和精神伦理状态,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面貌和广大社会成员的精神伦理状态。因此,公共行政伦理方面的理论建设问题和现实实践问题就构成了社会发展与变革过程中的重大历史课题,社会的进步当然可以体现为物质财富的增加、技术水平的提高、认识层次的深入和社会政治的稳定,然而,这一切不会自动带来精神世界的提升和人生幸福感的增加,有时还会造成沉降和减少。本文借鉴了国内外大量的研究资料,也详尽剖析了其中的相关论点,提出了具有一定独创性的观点及分析思路。本文的结构划分为理论建构和现实选择两大方面,显示出公共行政学科的现实应用性特征。本文认为,不应过分指望仅仅通过过分强化行政文化当中的某一个因素或环节实现对当前中国政治体制及公共行政体系的革新,如果没有一定适宜的条件和相关因素的良性配合,任何革新的企图都会身不由己地转化为纯粹的梦想。不论私人道德、公共道德还是公共行政伦理,其内在的原则是与一定的行政文化与社会文化相一致、相沟通的,社会公众利益至上意识,法律至上意识,科学至上意识所孜孜以求的实际上正是人类文明发展及人性深处所向往的伦理至善境界,它以信念、信仰、传统、习惯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主观意识中和社会文化中。只有当行政文化、公民意识、公共行政官员和公众的伦理修养与法律、法规的相关监督执行机构及体制的存在,彼此共存互动,我们才能指望公共行政官员本身所涉及的实际执行权与自由裁量权问题、官德问题,获得比较满意的分析、解释和解决。因此,在本文的思维框架下和论证过程中,公共行政伦理问题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而是一个全局整体性问题,一个最高层次的问题。